目前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19年度第三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拟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702户 (二类11、三类691户),家庭人口分布情况
家庭人口 | 1人 | 2人 | 3人 | 4人 | 5人 | 保障人口4人以上 |
二类 | 4 | 6 | 0 | 1 | 0 | 1 |
三类 | 207 | 198 | 157 | 124 | 5 | 89 |
合计 | 702 | 90 |
拟分配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主要在隆兴小区、恒大城、永安北里、和湾香颂等保障小区未分配房源。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的确定
经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市两房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四、分配方法及程序
(一)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
(二)按照相关保障政策,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因配建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只分配给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以单位组织申请的三类公租房的家庭,结合单位办公地点为方便管理,由住房保障科商两房中心统一安排入住。
(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五、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地点、会场安全、后勤保障的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和考虑费用等问题,拟定于2019年12月29日,在市庆丰街小学院内分配,分配会场有住房保障科会同局办公室联络并做好会场的布置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住房保障科及两房中心工作人员设置6个报到点,排成6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参加人员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七、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住房保障科提前电话通知保障家庭到场摇号,并做好通知登记。提示: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分配确定房号后未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按相关保障政策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住房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