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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3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25  16:41: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19年度第三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拟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702户 (二类11、三类691户),家庭人口分布情况

家庭人口

1

2

3

4

5

保障人口4人以上

二类

4

6

0

1

0

1

三类

207

198

157

124

5

89

合计

702

90

拟分配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主要在隆兴小区、恒大城、永安北里、和湾香颂等保障小区未分配房源。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的确定

经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市两房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四、分配方法及程序

(一)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

(二)按照相关保障政策,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因配建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只分配给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以单位组织申请的三类公租房的家庭,结合单位办公地点为方便管理,由住房保障科商两房中心统一安排入住。

(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五、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地点、会场安全、后勤保障的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和考虑费用等问题,拟定于2019年12月29日,在市庆丰街小学院内分配分配会场有住房保障科会同局办公室联络并做好会场的布置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住房保障科及两房中心工作人员设置6个报到点,排成6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参加人员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七、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住房保障科提前电话通知保障家庭到场摇号,并做好通知登记。提示: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分配确定房号后未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按相关保障政策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住房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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