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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和绿色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9-23  10:2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和绿色生产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衡建[2019]103号)文件要求,2019年4月1日至4日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10个市、县、区的5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冀州区6家企业、枣强县4家企业、武邑县4家企业、深州市10家企业、武强县3家企业、饶阳县5家企业、安平县6家企业、景县6家企业、阜城县5家企业、故城县3家企业。

通过检查,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绿色生产情况达标,但有一部分企业在资质条件和绿色生产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在资质条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企业注册资本未达到2500万以上,企业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混凝土实验员人数不达标,技术装备中混凝土运输车和输送泵数量不满足要求,特别是按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审批后简单换证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与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差距较大、问题较多。在绿色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厂区地面裂痕严重部分未硬化、物料大棚未全封闭、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

经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有12家(见附件1),不符合资质标准需要整改的企业有40家(见附件2);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情况达标的企业有25家(见附件3),不达标需要整改的企业有27家(见附件4)。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本地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条件和绿色生产不达标的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各企业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住建局。

附件一.xls

附件二.xls

附件三.xls

附件四.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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